道路改建是指在政府的评测单位做出规划后的道路建设计划,因地质或建筑等因素导致改建的就可以称之为“道路改建”。一般,道路改建是由道路改建提出方出钱来建设道路,谁提出谁出钱。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公路与既有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或者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与既有公路交叉的,建设费用由新建、改建单位承担;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的管理部门、单位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要求提高既有建设标准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要求的部门或者单位承担。
需要改变既有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方式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