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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作者:有车就行 2024-09-16 6900人浏览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应得到赔偿。

同时,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调节,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如上图所示,交通事故交警处置现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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