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道路分类如下:
| 城镇道路分类 | |
| 分类方法 | 内容 |
| 道路系统所处地位 |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
| 对交通运输所起的作用 | 全市性道路、区域性道路、环路、放射路、过境道路 |
| 承担的主要运输性质 | 公交专用道路、货运道路、客运道路 |
| 道路所处环境 | 中心区道路、工业区道路、仓库区道路、文教区道路、行政区道路、住宅区道路、风景游览区道路、文化娱乐性道路、科技卫生性道路、生活性道路、火车站道路、游览性道路、林荫路等 |
| chart by youchejiuxing.com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公路等级】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