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当车辆解押完后,金融机构会归还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即大绿本和银行“结清证明”,该车辆登记证书,由车主保管的,且只有一本没有副本,车辆解押完在车辆登记证书打印记录后归还车主,其它材料一般由车辆管理所存档。当你看到登记证书上是你的名字时,就代表该车辆属于你的产权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如上图所示,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