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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作者:有车就行 2022-08-17 13898人浏览

目前,驾驶证审验主要是针对以下四种情况,只要不是下述四种情况的都不是驾驶证审验的内容:

1、有被扣12分记录的车主,需要通过驾驶证审验才能重新获得驾照;

2、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需要审验;

3、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时需要审验;

4、超龄或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驾驶证需要降级或每年审验。

不属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如上图所示,驾驶证审验时的现场警示教育学习场景)

根据最新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四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有车提示: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叫年检,驾驶证叫审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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