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记分周期是一年时间,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果,有违章扣分情况,需要交完罚款和处理扣分后,过了当年的记分周期后就自动恢复了。也就是,驾驶证被记分却未满12分的,在已处理并缴纳完罚款后,驾驶人就会在记分周期届满之时被清分;如果,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的,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如果还有罚款未缴纳罚款的,记分将转入下一周期。
如果,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否则您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如果,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另外,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与此同时,审验教育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所以当开车过程中出现交通违章后,一定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拖延至驾照的下一个记分周期,不然车主还会面临驾照记分继续累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