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如下:
1、意外身故/伤残:被保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责任,有责情况下最高是18万,无责情况下是1.8万元赔偿;
2、意外医疗:被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进行住院费、医疗费、伙食费合理且必须的给付,有责情况最高1.8万,无责1800元赔偿;
3、财产损失:被保车辆发生了撞坏指示牌或者造成对方车辆损失,有责情况下最高是2000元赔偿,无责100元。
有车就行:上述政策于2020年9月19日起实施;有车就行小编提示各位车主朋友们,机动车可以不购买商业保险,但一定要购买交强险;如果经济不是很吃紧的话,建议也要上商业保险,毕竟商业保险也算是一种安心保障吧;如果你的车辆经常不车的话,就可以考虑只办理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