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购买了商业车损险或涉水险的车辆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根据2020年9月19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也就是,如果汽车保单是2020年9月19日之后购买的,已经将涉水险包括在内,无需单独购买;在此之前的保单,车主需要确认是否购买了涉水险,否则无法保险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涉水险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对于免赔的情形是一致的: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俗来说,就是发动机进水或泡水以后,不要重新点火私自启动车辆,因二次点火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不论是行驶中雨水进入车辆进气口导致熄火,还是停驶在小区/地库/街道的车辆被雨水没过进气口,只要再次进行打火启动车辆,都会对发动机造成损伤,并且保险公司不理赔。
关于水车被淹了保险不赔的三大原因
1、未购买商业车辆的不理赔;
2、进水熄火后二次点火的车辆不理赔;
3、进水后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移动车辆的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