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普通客车规定核载19人以下,并且要求持有B1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才可准驾中型载客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提示:客车千万不要超载,超员车辆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将给车上人员带来致命危险。乘坐客运车辆出行,要到客运场站乘坐正规营运车辆,切勿在站外乘坐私自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发现客车超员要果断向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