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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挂运输时牵引车和挂车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7-11 4120人浏览

甩挂运输时牵引车和挂车必须满足,准牵引总质量与总质量匹配条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3条 修订背景以及意义: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按照预定的运行计划,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动挂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方式。牵引车与挂车的组合不受地区、企业、号牌不同的限制,但牵引车的牵引总质量应与挂车的总质量匹配。

甩挂运输时牵引车和挂车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也就是说,在货运运输中,连接装置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连接装置的结构应能确保相互牢固的连接,货车列车、铰接列车牵引杆孔、牵引座牵引销的规格应与其挂车总质量相匹配。牵引车和被牵引车的连接装置上应装有防止机动车在行驶中因振动和撞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牵引连接件、牵引杆孔、牵引座牵引销、连接钩及环形孔等机械连接件不应有可视裂痕,其磨损极限尺寸应符合 GB/T 3188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关于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

挂车应按GB1156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货车列车的货车和挂车之间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挂车(长货挂车除外)的后下部,应提供符合GB11567 规定的后下部防护,以防止追尾碰撞时发生钻入碰撞。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第1款规定,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且只有小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和拖拉机四种类型的机动车可以牵引挂车,大型、中型客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汽车列车(combination of vehicles)由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牵引挂车组成的机动车,包括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和铰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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