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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作者:有车就行 2022-03-18 14603人浏览

目前,B2驾驶证年审如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也就是,持AB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

同时,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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