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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转让公路收费权合法吗?

作者:有车就行 2024-11-24 7916人浏览

转让公路收费权合法,属于合法行为。根据现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公路收费权的受让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受让项目实际造价的35%;(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独转让公路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时,其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五条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转让公路收费权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收费公路权益,是指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第三十五条规定:“受让方依法拥有转让期限内的公路收费权益,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除收费公路权益外,其他收费公路资产不得转让,且不得作为发行人资产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费公路资产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固定资产和收费公路权益等无形资产。”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收费公路可转让内容仅为收费公路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可单独转让也可合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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