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驾驶机动车夜间行车不开灯扣1分,处罚20-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有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开灯、乱开灯都将交到处罚,有车就行小编警惕各位车主朋友们,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