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考中,报考小型汽车科目三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指的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即学习驾驶证明;在参加科目一考试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驾校会第一时间给你发放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该证明是证明你已经在某一天通过了科目一考试,且是通过某驾校参加了培训。
目前,各地驾校针对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才能预约考试。
(如上图所示,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学习档案中可查询到自己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根据最新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有车提示:学习驾驶证明只有3年有效期,学员们需要在3年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