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国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常机动车车道上行驶或靠右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驾驶人须遵守靠右行驶的通行规则,如遇前方需要左转(掉头)的情况,应在路口(掉头口)前八十米,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原有车道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左转和掉头,同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在道路的最右侧车道行驶;
2、在有辅道或者专用车道的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各自的专用车道内通行。
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
总之,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另外,骑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提示:驾驶自行车和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