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即动词的“掉”,在机动车标志和交通法规中都是使用掉头为主;同时,掉头也指的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飞机和车船等转成相反方向的意思,所以大家以“掉头”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如上图所示,掉头标志)
有车提示:通过上述交通法规我们就可以看出,法规用的是就是“掉头”而非“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