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3分,处罚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交通拥堵等情况,需要排队等候通行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各行其道,按规矩排队等候或者跟随车流通行,不得借道超车,不得占用对面车道,不得在其他等候的车辆中间穿插通行。
(如上图所示,两辆红色车辆正在压线插队)
有车提示:开车时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很小,不具备超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的车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通行,或者见缝插针在其他车辆中间穿插通行,使本来按规矩排队等候或者跟随车流通行很快就可以解决的交通堵塞问题更加严重,排队的时间更长,聚集的车辆更多,交通秩序更加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