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以下行为将会被定义为干扰驾驶员的行为:
1、抢夺方向盘;
2、抢夺变速杆等操纵装置;
3、殴打驾驶员;
4、持械袭击驾驶人员;
5、拉拽驾驶人员等行为;
以及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有车提示:如果您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发现有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可以立即制止,乘客们有权力保护司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