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7违章代码含义和处罚记分标准 | |
| 违章代码 | 1007 |
| 代码定义 |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
| 违法行为 |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
| 行为依据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依据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 备注 | |
| 记分 | |
| 警告 | |
| 罚款(元) | 2000 |
| 拘留(日) | |
| 暂扣(月) | |
| 吊销 | 可以吊销 |
| 强制措施 | 扣留驾驶证 |
| 强制措施依据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
| 备注:上述条款中,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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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