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个人申请机动车号牌需要符合户籍和名下无登记机动车等条件;申请人需是深圳市户籍人员或缴纳两年以上医保并持有居住证件的人士;此外,申请人还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个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深圳车牌摇号申请条件如下:
一、个人申请机动车号牌条件
1、居住在深圳;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居住地在深圳,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或者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
二、公司申请机动车号牌条件
企业申请车牌条件,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总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