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值得注意的是,成品油价格调整时,参考的国际原油价格并不是当天的最新油价,而是成品油调价10个工作日周期里的平均油价。
目前,国际油价每天都是波动的,而国内成品油设置10个工作日为一个调价周期,主要目的是降低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带来几个问题:国内油价跟不上国际油价,产生油价滞后和不能及时调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