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商家存在以下欺诈车主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1、隐瞒机动车属性,对机动车驱动方式、设计时速、车辆尺寸、车辆质量等情况,造成汽车不能正常上牌的情况;
2、汽车未进行3C强制性认证,未提供整车合格证明,未取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3、虚构厂家,有些小众汽车品牌,可能存在虚构生产制造公司,不存在的厂家,为商家虚构;
4、未告知消费者新车曾被修复过事实、未告知消费者汽车易损件被更换过事实和未告知车曾被销售过事实等欺瞒手段;
5、购买的汽车在6个月内发生瑕疵和本身的质量问题,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
如果怀疑经销商在交易过程中构成欺诈,就需要及时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进行“证据固定”,收集有力证据;同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心态上不要过于担忧,要镇定自若;二是不要把车辆交给经销商,防止经销商提前修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提示:一般当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车商应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