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后不再需要贴年检标了,如今,机动车检验标志已经全面实现了电子化;目前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根据,公安部发布的“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第一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第二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关于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领年检标的方法:
目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硬件型号:华为P30手机;
系统版本:华为EMUI系统;
APP版本:交管12123,2.6.1版本为例;
1、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在“机动车业务”模块下点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
2、需核查的车辆需上传交强险凭证和车船税照片;
3、上传“交强险凭证”和“车船税缴款书”即可;
另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