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买卖驾驶证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交通违法处理是系统是有记录的。“卖分”给别人,系统就会默认交通违法处理人是驾照所有人。也就是说,驾驶人如果在交通违法之外还造成了其它民事或刑事责任,那么“卖分”人很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分卖分”行为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并限制其办理驾驶证业务。
比如部分城市实施的打击买卖分最强措施,深圳将正式实施新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此外,“买分卖分”行为还存在极大风险:如果卖分者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盗抢车辆或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卖分者本人也将负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