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其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业务)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