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不见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若行驶证的副证遗失或盖满年审章,均按照办理行驶证补换办手续即可,即使只遗失副证,仍需整个行驶证重新办理。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所需资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是单位补换领行驶证,提供单位已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收回或者损毁的行驶证。
3、办理业务时提示无机动车照片的,需开车要到车管所采集机动车照片。
4、选择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委托书》。
注意:行驶证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唯一证件必须随车携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将会处以暂扣车辆、扣1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