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扣3分,并处罚200元;如果,驾驶的是中型以上的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货车、危化品类货车,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扣9分,并处罚200元。
根据最新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如上图所示,常见的高栏货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有车提示:目前,运营类货车都是有北斗打卡监控的,全程有交管卫星监控,请不要疲劳驾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