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来历证明是二手车来源的合法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在国内购买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可分为新车来历证明和二手车来历证明。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2005年10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全国统一了二手车销售发票,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使用了新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在统一发票之前,各地的旧车交易发票样式繁多,也造成了管理上的难度。
②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③ 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 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⑤ 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⑥ 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⑦ 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⑧ 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⑨ 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