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购置税是在车型售价在130万元以上的汽车上加收的豪车消费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汽车价格/增值税(1.17)*税率(0.1)”,如果该款车的最低计税价格高于发票价格,要按最低计税价格来计税。
假设:一辆新车含税价是152.1万元人民币,换算成不含税价则是:152.1÷(1+13%)=134.60万元,达不到超豪华汽车的标准,不会加征消费税。
也就是只有售价152.1万以上的车才需要加收豪车消费税,也相应的能够被称之为豪车,但其实对于这样的定义太过于片面,对于辆车的定义主要根据个人的认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