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可以提前30天办理,即驾驶证可以在审验有效期满之前30天内办理审验;另外,在驾驶证审验时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4、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次记分周期审验。
有车提示:而驾驶证换证是可以提前90天办理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