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使用的是1994年开始换发的“92式”汽车号牌,号牌前2位是车辆所属省市区简称和发牌机关代码,中间是间隔符“·”,后5位为登记号码。登记号码的编码规则有三种,第一种全是数字;第二种1位字母(O和I不能使用),其它位为数字;第三种2位字母(O和I不能使用),其它位为数字。
以北京车牌为例,车牌字母按26个英文字母的顺序向下延伸;从北京A处开始,在用完当前字母中的所有数字后,将使用新的英文字母;具体代表如下:
1、“京A”(城区民用号牌/中央国家机关用车/外国人或外籍公司拥有的车辆/公交车);
2、“京B”(出租车及其他运营车辆);
3、“京C”/“京E”/“京F”/“京H”/“京J”/“京K”/“京L”/“京M”(城区民用号牌);
4、“京D”(警务车辆-交通队);
5、“京G”/“京Y”(郊区户籍民用车专用,现已停发);
6、“京0”(中央国家机关使用(公安部),大部分已经取消,仍保留部分OA、OE);
7、“京N”(不分城郊的网络自选民用号牌);
8、“京P”(不分城郊的民用号牌,有部分奥运号牌);
9、“京Q”(不分城郊的民用号牌);
10、“京V”(军委直属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