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一次考试有2次机会,即科目三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每一次考试都是有1次补考的机会,即是10次机会;如果,考试的5次预约机会和10次考试机会都用完了的话,还没有通过考试已过的科目二和科目一成绩全作废,需要重新报名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目前,科目三是路考,在考试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碰到社会车辆,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考试节奏,造成正常的考试进程;这时候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平常心进行考试,万一没有顺利的通过考试或者是突发的意外造成考试不及格,也可以利用补考的机会重新考试,所以不用太过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