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收到金属铁牌后,临时车牌自动失效,将不能再使用了;如果,已经签收了铁牌的,还继续使用临时车牌的,将按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记12分,罚款200元;这种做法,得不偿失;另外,在临时车牌的背面,有注明“领取金属材料号牌后未交临时行驶号牌的,临时行驶号牌第二日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国家标准中(GA36-2008)机动车临时号牌背面明确印有“领取金属材料号牌后未交回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第二日失效”的字样。
因此,即使在机动车临时号牌没有过期的情况下,车主在收到机动车号牌后,也应悬挂金属机动车号牌,不得再使用临时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二百元罚款,并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