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一中考试后没有签名成绩单的,驾校不会给发驾驶证,成绩依然有效;另外,驾考中不止是科目一需要签字,且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都是需要在考试后签字的,无论成绩是否合格都是需要签字离开的,如果忘记签字的请及时联系驾校工作人员补签,千万不要托太久防止成绩失效;另外,部分驾校对于不签字的是直接按成绩无效处理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考试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
提示:每个学员在考试结束,学员到“出口”处凭“考试受理凭证”打印考试成绩表及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并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表》科目一考试“被考人签名”栏签名,填写“考试当天的时间”,考场后将技能证明和成绩表交给学校领队,切勿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