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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4-24 5184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1、未纳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不得登记上牌;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产品目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质监、市公安交管、市环保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 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2、需要取得行驶证、车辆号牌后才可上路行驶,《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交管部门应当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

(二)电动自行车未列入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

(三)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无效的;

(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五)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来历证明记载的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六)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

提示:目前北京市共有19个非机动车登记站的窗口可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可登录北京市交管局官网查询;针对近期大量上牌需求,交管部门还将对办理站点进行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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