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白牌和黄牌的区别主要在于:深圳超标电动车需要悬挂黄色车牌;符合新国标电动车悬挂白色车牌;根据《深圳市特区将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政策规定,宝安区和光明区率先启动备案试点工作,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国标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已备案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且悬挂黄色车牌的电动车车牌上会被该上“超”字样。

注意: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选择符合 " 国标 " 的车辆。" 国标 " 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 25 公里 / 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 400 瓦、整车质量不超过 55 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 0.45 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 1.25 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 48 伏等,这些都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 CCC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