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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电动车新政

作者:有车就行 2021-12-04 17554人浏览

2021年11月1日电动车新政主要是之前超标过渡期的电动车基本上要到期了,多地发布了超标电动车1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详细如下:

1、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期满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无论是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还是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可以明显感觉对未来针对电动车等车辆与重要零部件的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

2、根据《通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从11月1日起,悬挂橙色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3、根据《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从11月1日起,浙江所有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扫码核验车辆、蓄电池“浙品码”,没有“浙品码”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牌,上牌时会对车辆和电池实物进行一致性核验。

4、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从11月1日,集中整治行动正式开始。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周边及外地城市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九江,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暂扣或拖移。

5、根据《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的处罚。

6、根据《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1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其中针对与广大电动车主息息相关的电动车入电梯也有了明文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乘梯。

11月1日电动车新政

等城市,都陆续发布了相关电动车管理政策,主要针对电动车的行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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