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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抓电动车的标准

作者:有车就行 2021-12-01 9854人浏览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 车辆上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2、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

3、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4、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5、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车身0.3米,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东莞抓电动车的标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般都会被交警拦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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