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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1年11月份电动车新规

作者:有车就行 2021-11-09 1688人浏览

根据北京市《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于2021年11月起,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者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处罚。

目前,自2021年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登记规定,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以及,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北京2021年11月份电动车新规

不过,北京对于实施超标电动车淘汰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根据印发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了超标电动车处理应该做到井然有序,而官方也给了“以旧换新”和“旧车回收”二选一的处理方式。

如果电动车主想要继续使用电动车,那么可以在遍布全市的超800家电动车门店进行“以旧换新”,通过旧电动车折价的方式进行购买新国标电动车,而且,还有178家商家带有“挂牌销售”的资质,购车就能完成上牌;如果电动车主不愿意继续使用电动车,北京也温馨地汇总了78个回收站网点,车主可以进行通过旧车回收的方式,最大可能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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