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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轻便摩托车新规定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9-19 8197人浏览

根据,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以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9年9月后买的电动摩托车,都是属于机动车,且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规定车速50km/h以下;

2、需要上蓝牌,并持F驾照驾驶;

3、整车重55kg以下;

4、电池电压36~48v,电机功率小于400w;

5、要求年龄16周岁以上才可以骑;

6、车身尺寸不能超过轻摩2*0.8*1.1m(长宽高);

另外,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要带驾驶证、行驶证、戴头盔、在非机动车道靠右行驶,摩托车还需要定期年审。

同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是一款报废年限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电动轻便摩托车新规定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第十款报废公里数规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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