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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规定2021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8-12 8701人浏览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对电动车的规定:

1、加大对电动车的速度限制,每小时限定速度不超过25千米,驾驶电动车再也不能随意超出限定速度,不然就是违反规定;

2、电动车的重量将由原来的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包含电池在内);

3、电动车驾驶速度每小时超过50千米的,必须上牌,这类车纳为电动摩托管理;

4、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5、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6、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7、购买电动车时需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购买后的车辆必须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将不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查处。

电动车新规定2021

2021年电动车注册登记规定

2021年7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持下列材料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查验确认车辆,核对车架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车辆号牌、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被涂改或与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不符的;

(三)未通过CCC认证、未列入我区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实际品牌、型号、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五)电动自行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车辆涉嫌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超过以下标准将以超标车处罚

新国标规定,电动车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

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对于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有各省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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