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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预约时间规则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5-31 18401人浏览

驾考科目二预约是以首次预约科目一合格的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即科目一合格十天后可以开始预约科目二,科目一合格三十天后可以开始预约科目三;如科目一未通过,再次预约科目一,是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不再以受理成功的日期计算;同理类推:科目二、科目三首次预约,以上一科目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未通过再次预约的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

如果,科目一未通过可立即重新预约,其它科目未通过十天后可以再次预约;

如果,考试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或者缺考的,以取消预约日期或者缺考日期为排序时间,不再以受理日期或上一科目通过日期排序了;

科目二预约时间规则

提示:预约成功受理后,如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请至少提前1天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到车管所办理取消业务。

关于科目二考试预约排序规则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时间为序;

2、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

3、非首次预约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序;

4、非自身原因取消的(如考场停电、断网未能正常完成考试的),排序时间不变。

另外,学员需要关注三个“时间点”:“业务受理时间”、“上次考试时间”、“上次取消约考时间”。根据学员驾考完成情况确定时间节点,以时间节点确定排名,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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