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行车中“右转让左转,左转让直行”很多不是很理解,吃了很大的亏;关于解决口诀大家一定要遵守“能停就停,能让就让,实线不跨虚线越,障碍物前多让路,指示牌,黄色慢,红色停,白色辅助绿色行”的原则即可。
其实上,关于右转让左转,左转让直行的意思是指:
所谓右转让左转,就是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右转弯的要为向左转弯的让路。否则如果发生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所谓左转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这主要是秉承便利的原则,同时尽量少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同理,如果发生碰撞,左转车辆付全责。
另外,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如果两车都是直行,那么要遵循让右原则,左侧车辆要让右侧的车辆先行。遵循“让右”原则即左侧直行车辆要让右侧直行车辆。否则发生碰撞,左侧要付全责。
关于“右转让左转”和“让右准则”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