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车管所允许的改装范围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不需要备案: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注:上述3条要求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才能改装。
另外,以下4种情况车主需要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禁止超过整车表面30%以上);
2、更换发动机(限同款、同型);
3、更换车身、保险杠、进气网、轮毂、踏板、行李架;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见,车辆外观颜色是是可以更换的。若更改颜色超过整车表面30%以上,车主应当在变更车辆外观颜色的10天内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更换行驶证。但并非所有的颜色都可以更换,对于消防专用红、行政执法专用色(上白下蓝)以及工程抢修专用黄这三种具有特殊含义的颜色是不允许更换的。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6.2.4项“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的规定:车辆的前后保险杠和进气网可以进行更换,但是更换之后不得改变车辆的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即更换之后车身的尺寸需与原厂保持一致;汽车轮毂同样也可以更换,但是只能改变轮毂样式,不得改变轮毂的尺寸,因为轮毂尺寸会影响汽车的动力和制动性能;另外,车辆还可以加装不具备载货功能的出入口踏板及车顶行李架,但加装踏板横向单侧不得超过车身外侧的5cm,踏板的加装高度必须在两轮之间,车顶行李架高度不得超过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