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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最新规定

作者:有车就行 2022-03-01 16338人浏览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5大变化:

1、7日内可退换车: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2、退换车的损失费降低: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

3、电车、皮卡纳入三包: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4、退换车的进阶版标准: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可免费更换或者退货。因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因当免费更换;

5、优化免除“三包”责任的条件:限制了瑕疵汽车产品的范围。原规章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修改后的规章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将瑕疵汽车产品的范围限定在“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瑕疵”的汽车产品。

减少了免除“三包”责任的情形。删除原规章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不再将其作为免除“三包”责任的情形之一。

汽车三包法最新规定

另外,此前的三包法规定保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此次新规,依然延续该时长。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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