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外侧车道让内侧车辆先行通过,本着“让右”的原则;如果外侧车道不让内侧车辆先行的话会引起交通事故,外侧车道属于跨车道行驶,所以这种情况要外侧车道让内侧车辆先行;同时,两车并线时一定要本着“让右”的原则,如果是发生碰撞,左侧车辆将负全责。
另外,如果是双向车道:
1、双车道时右转时,转小圈,左侧的车辆要让右侧的车辆,这时候是外侧让内侧;
2、对向车辆同时转,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只要注意这几个细节在转弯的时候就没有问题,不过考虑到本身转弯时车速较慢,只要注意避让注意安全即可,否则很容易出现责任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辆根据沒有城市交通表明灯操纵都没有交警大队指揮的交叉口,处理应遵循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要求外,还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有交通标识,道路交通标线操纵的,让优先选择驾驶的一方优先选择;
(二)沒有交通标识,道路交通标线操纵的,在进到街口前泊车眺望,让右侧路面的会车先行;
(三)拐弯的要求让右拐的车子优先选择;
(四)相对性方位安全驾驶的右拐弯的要求让左转弯的车子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