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过户后车牌号不能一起过户;目前,车牌随人不随车,车牌只能跟随原车主,也就是车牌不能过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一般,车辆过户后,如果原车主相保留之前的车牌,可以向车管所提出申请保留原车车牌,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