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互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
4、非营运机动车;
5、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车牌号互换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3、互换号牌机动车的登记证书;
若委托代办需携带的材料:
1、为个人车主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
2、为单位用户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提示:
1、办理号牌互换业务时,两辆机动车的号牌需拆卸回收;
2、如果您的车辆已经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保留的号牌是不可以进行号牌互换的,机动车号牌互换必须是在用机动车辆之间互换;
3、互换号牌业务中车辆不能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等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