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章正文

导航

科目三预约排名规则

作者:有车就行 2022-03-29 5147人浏览

驾考科目三预约排名规则和科目二预约考试规则相同,分为首次预约和考试不及格后重新预约两种,详细如下:

1、首次预约:科目三何时可以首次预约,是以科目一合格的日期开始计算。

2、考试不及格后重新预约科目三考试: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科目三首次预约,以上一科目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未通过再次预约的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

总之,系统以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日期、上一次考试日期、取消考试预约日期、缺考日期作为排序第一规则,预约时间结束后,系统将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排序分配确认,并反馈公示预约结果;申请预约总人数跟预约结果无关,排名只要在计划人数内即可预约成功。

科目三预约排名规则

注意: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即科目一合格10天后可预约科目二,合格20天后可预约科目三);科目一未通过可立即重新预约,其它科目未通过需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考试缺考的,需交纳补考费,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二章 考试预约规定:

(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的,可以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

(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三)根据考试计划和申请人排序,由计算机确定考试预约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互联网公布,供申请人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预约凭证。

(四)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请取消考试预约的,直接予以受理;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的,告知申请人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分享至

推荐阅读

相关推荐

加载更多

看了还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