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二预约排名规则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首次预约,二是考试不及格后重新预约;两种类型,详细如下:
1、首次预约,是以科目一合格的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2、考试不及格后重新预约科目二考试,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科目二首次预约,以上一科目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未通过再次预约的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
提示:科目一未通过可立即重新预约,其它科目未通过需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考试缺考的,需交纳补考费,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二章 考试预约规定:
(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的,可以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
(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三)根据考试计划和申请人排序,由计算机确定考试预约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互联网公布,供申请人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预约凭证。
(四)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请取消考试预约的,直接予以受理;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的,告知申请人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